今年以來,雅安交建集團選派4名派駐村干部赴名山區車嶺鎮悔溝村、石堰村開展幫扶工作,助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持續見效。
突出一個主線。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充分發揮集團和所屬子公司自身優勢,突出“守底線、抓發展、促振興”主線,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印發《雅安交建集團幫扶工作方案》,將鄉村振興和幫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與企業黨建和生產經營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以清單制+責任制+路線圖模式,形成“上下聯動、雙向互動”良好工作格局,推動鞏固脫貧成果上臺階、鄉村振興見實效。
壓實兩個責任。建立“黨委負總責、單位做后盾、駐村干部當代表”幫扶工作機制。(1)壓實領導責任。將鄉村振興和駐村幫扶工作納入黨委工作日程,在思想上形成共識,在行動上保持一致,相互協作、相互補位,始終保持動力活力。召開黨委會2次,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事項、安排相關工作;成立聯系幫扶和鄉村振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壓緊壓實幫扶責任。今年以來,集團主要領導到村開展實地調研3次,集團分管領導和派員單位領導開展工作調研10余次。(2)壓實幫扶責任。對標考核任務,落實責任捆綁,明確派員單位和駐村干部承擔幫扶工作主體責任,針對性制訂幫扶措施,把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鎮村兩級黨組織評價和考核情況納入月度、年度考核并與單位和個人績效掛鉤。
抓好三線作戰。(1)駐村幫扶。今年7月,從集團公司及所屬路橋、蜀通、興寶公司新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有鄉村工作經驗的4名同志分別擔任名山區石堰村和悔溝村第一書記、工作隊員,脫產開展幫扶工作。(2)結對幫扶。2023年以來,所屬7個子公司分別結對聯系幫扶5個區縣7個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援助房屋新建(改造)材料、租用村集體用房、落實幫扶資金5萬元,力所能及幫助群眾解決急難盼問題,改善村民居住條件,拓寬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3)聯系幫扶。2021年以來,交建集團(蜀通公司)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責幫扶、摘帽不摘監管”要求,聯系幫扶名山區車嶺鎮石堰村,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堅決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履行四項職責。駐村干部對標駐村“四項職責”任務,對全年工作和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梳理細化,形成幫扶工作方案、工作計劃、幫扶清單和公開承諾踐諾事項,有力有序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1)建強村黨組織。把黨建引領作為重要抓手,積極協助村黨支部強隊伍、促學習、抓建設,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黨內政治生活,宣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和市委五屆六次全會精神,提升村黨支部的組織力、號召力和凝聚力;協助村“兩委”班子,構建144名“黨員網格化聯絡”機制,召開業務研判、工作例會20余次,舉辦農民夜校、壩壩會等學習10余次,對兩村172戶脫貧戶452人持續開展全覆蓋走訪調研,加強黨群聯系,增強村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推進強村富民。通過盤活資產資源、強化“造血、輸血”功能等舉措,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村民收入。2024年石堰村和悔溝村村集體經濟收入分別達到15.1萬元、13.69萬元,村民人均收入分別達到16000元、14560元(其中脫貧戶人均收入分別達到12000元、14000元)。(3)提升治理水平。認真貫徹落實“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等制度,推動村級組織和村務工作規范運轉,提升農村基層治理水平;結合村情特點、資源稟賦、產業優勢,積極協調爭取政策、項目、資金支持,積極改善提升山區道路通行條件,促進農產品運輸與銷售,為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打通“血脈”,受益群眾500余人;結合交通工程項目建設需求,將悔溝村蓮山彩林苗木基地苗圃納入項目綠化優先采購計劃,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實施危房改造4戶、廁所革命67戶,持續開展鄉村環境治理,打造美麗、富裕、和諧鄉村。(4)為民辦事服務。持續開展入戶走訪調查,及時宣講法律法規和各項惠農政策,準確掌握群眾家庭經濟、生產生活、務工就業、醫療保障等底數,收集脫貧戶在醫療、就業等方面訴求20余條。精準實施產業幫扶,落實資金8.3萬元,為脫貧戶免費發放雞苗588只,拓寬增收渠道;弘揚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落實資金1.8萬元,開展“九九”重陽節活動,選樹“潔美家庭”、“好公婆孝兒媳”,增強村民幸福感與歸屬感;開展消費幫扶,積極對接銷售茶葉、生豬、雞、鴨、鵝、雞蛋等農副產品,購買茶葉140余斤,實現村集體經濟增收2.3萬元;牽線搭橋捐資助學,協調雅安市易聯勞務有限公司為悔溝村兩名困難學生提供助學資金12000元;資助資金15000元,為脫貧監測戶購買2025年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托底;為脫貧戶提供就業崗位10個,激發脫貧致富內生動力。
落實五個保障。緊緊圍繞提升幫扶工作實效,全力做好服務保障。(1)落實生活保障。按每人2000元標準報銷一次性購置到村生活必需品費用;籌資2萬余元,添置電腦、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等辦公生活設施,經常性開展全覆蓋談心談話、點對點調研指導,主動了解駐村干部思想動態、工作及生活情況,為駐村干部工作和生活提供有效保障。(2)落實經費保障。按照5500元/年.人標準將22000元工作經費撥付至幫扶村,用于駐村干部考察調研、日常工作運轉以及報銷駐村期間因公產生的差旅費等。(3)落實待遇保障。按50元/天給予工作日生活補助,根據月度考勤情況隨工資發放;按政策規定落實駐村干部鄉鎮工作補貼及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體檢、探親休假、慰問、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障。(4)落實監管保障。指定集團部門聯系督導鄉村振興和幫扶工作,建立定期聽取駐村干部工作匯報制度,委托鎮村黨組織認真落實考勤、請銷假、工作報告、紀律約束等制度,根據每月工作開展情況,由鎮黨委和村兩委提出評價考核意見,經集團薪酬與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確認后,派員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績效工資,確保駐村干部在崗履職到位。(5)落實薪酬考核保障。嚴格落實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脫產駐村、吃住在村”要求,及時制定《駐村干部月度績效考核管理細則》,明確駐村干部績效基數、考核內容及兌現方式等內容,實行考核單列;對駐村幫扶期間工作特別優秀、幫扶成效特別明顯的派員單位和駐村干部,積極推薦在年度中考核予以表揚獎勵、優先提拔使用。